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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地区签发首份《亚太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22日 字体:

中国贸促会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于200981开始签发优惠原产地证书。810,中国贸促会根据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技术开发总公司的申请,成功为其签发了亚太自贸易区协定项下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该公司出口商品为拖鞋,出口金额10323美元,证书的签发将为公司获得10%关税优惠,增强了该企业产品在亚太贸易市场的竞争力。

当前的国际金融危机给我省出口企业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如何保持新市场份额,增加利润,提升产品竞争力是企业亟需解决的问题。区域性贸易政策能为企业提供贸易优惠,在一定程度上减免关税,优惠原产地证书则是一条方便可行的途径。同时,这也是对叶双瑜副省长关于优惠原产地证政策重要批示的贯彻落实。积极、充分利用好《亚太贸易协定》、《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为促进我省企业进军三个自贸区市场奠定良好基础。

 

                               贸促会福建分会 游义辉 供稿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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