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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8月起福建省贸促会可办理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9年08月05日 字体:
  记者昨日从省贸促会获悉,今年8月1日以后,贸促会将签发亚太、中国-新西兰、中国-新加坡三个自由贸易区协定项下的优惠原产地证书,这一历史性机遇提高了贸促会的国际地位,扩大了贸促会的国际影响。

  中国海关近日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规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及其地方机构为我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签发机构之一,出口货物发货人可以向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及其地方机构申领优惠贸易协定项下我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货物申报出口时,出口货物发货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优惠原产地管理规定》,向海关提交相关证书的电子数据或者证书正本复印件。

  今后,中国贸促会系统将在相关的规章制度、业务流程、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业务培训、推广宣传、网签技术的研发等方面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福建省贸促会法律部也将积极配合总会,把握贸促会系统签发自贸区协定项下优惠原产地证的契机,对我省进出口企业进行系统培训,使其尽快了解相关规定,为我省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使贸促会系统服务企业的整体水平再上新台阶。(来源:东南快报 记者 洪玉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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